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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反向産品
每年0.99%
13435
截至2024年11月29日
这是一个杠杆产品,与传统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不同,因为这产品寻求相对于指数而且只限于每日的杠杆投资业绩。此产品并非为持有超过一日而设,因为此产品超过一日期间的表现可能偏离于指数在同一期间的杠杆表现而且可能并不相关。此产品是为进行短期买卖或对冲而设计的,不宜作长期投资。此产品的目标投资者只限于成熟掌握投资及以买卖为主、明白寻求每日杠杆业绩的潜在后果及有关风险并且每日经常监控其持仓表现的投资者。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并不代表未来业绩。产品的价值可能会非常波动,并可能于短时间内大幅下跌,阁下亦可能损失全数投资金额。投资者于作出投资决定前,应参阅章程及产品资料概要,包括细阅风险因素。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留意以下各项:
• 产品的目的是提供在扣除费用及支出之前尽量贴近指数每日表现两倍(2x)的每日投资业绩。本产品不会寻求在超过一日的期间达到其既定的投资目标。
• 本产品是一项衍生工具产品,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概不能保证一定可付还本金。单位持有人投资于本产品或会蒙受巨额或全盘损失。
• 本产品并非为持有超过一日而设,因为产品超过一日期间的表现无论在数额及可能方向上都很可能与指数在同一期间的杠杆表现不同(例如损失可能超出指数跌幅的两倍)。
• 投资于期货合约涉及特定风险,例如高波动性、杠杆作用、转仓及保证金风险。相关参考资产与期货合约的价值之间可能有不完全的相关性,或会阻碍产品达到其投资目标。本产品可能在期货合约即将到期下,因向前转仓的费用而受到不利影响。期货买卖账户一般具有极高的杠杆作用。因此,期货合约相对轻微的价格变动,亦可能对本产品造成按比例而言较大的影响及巨额损失。
• 本产品将利用杠杆达到相等于指数回报两倍(2x)的每日回报。如指数相关证券的价值减少,产品使用2倍杠杆因子将触发产品资产净值与指数相比加速减少。收益及亏损均将被增加。在若干情况下(包括熊市),单位持有人可能就该等投资面临极低回报或零回报,或甚至蒙受全盘损失。
• 概不能保证本产品能每日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以达到其投资目标。市场干扰、监管限制或极端的市场波动性都可能对本产品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的能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 本产品面临与期货合约挂钩的流动资金风险。此外,本产品的重新调整活动一般在NASDAQ收市时或左右进行,以便尽量减低跟踪差异度。为此,产品在较短的时间间隔内可能更受市况影响,承受更大的流动性风险。
• 本产品通常于NASDAQ收市时或左右重新调整。因此,投资时间不足整个交易日的投资者,其回报一般会大于或小于指数两倍(2x)杠杆投资比率,视乎从一个交易日结束时起直至购入之时为止的指数走势而定。
• 本产品每日重新调整投资组合会令其涉及的交易宗数较传统交易所买卖基金为多。较多交易宗数会增加经纪佣金及其他交易费用。
• 本产品对股本证券的投资受到一般市场风险的影响。
• 由于跟踪技术行业公司的杠杆表现加上集中于较其他市场可能更为波动的美国市场,产品承受集中风险。故产品价值可能较基础较广的基金更为波动。
• 產品或會承受跟蹤誤差風險。跟蹤誤差風險可能因所採用的投資策略、高投資組合周轉率、市場流通性及費用及支出造成,而產品表現與指數每日兩倍 (2x) 表現的相關性會減低。概不能保證任何時候 (包括在日內) 都能確切或完全複製指數的兩倍表現。
• 分派(如有)将以美元作出。倘单位持有人并无美元账户,单位持有人可能需承担将该等股息由美元转换为港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的相关费用及收费。
• 本产品是以被动方式管理,因此基金经理不会由于本产品的内在投资性质而有酌情权适应市场变化。指数下跌预期会导致产品价值减少。
• NASDAQ的每日价格限额(当一天中S&P 500指数的价格下跌20%则会触发)与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限额不同。因此,倘指数的每日价格变动大于期货合约的价格限额,则在期货合约无法交付超出其价格限额的回报时,本产品未必能达到其投资目标。
• 由于CME可能于产品的单位并无价格的日子开放,本产品投资组合的期货合约价值,或与该等期货合约挂钩的指数的成分股的价值可能会在投资者不能买入或沽出产品的单位的日子里有变动。CME与联交所的交易时段不同可能增加单位价格对其资产净值的溢价╱折让水平。NASDAQ与CME的交易时段不同。指数成分股的买卖交收早于期货合约,因此在指数成分股并无交易时,期货合约可能仍有价格波动。单位在联交所的成交价受诸如单位的供求等市场因素带动。因此,单位可能以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买卖。
资产类别 | 期货合约 |
上市日期 | 2016年9月28日 |
基础货币 | 美元 |
资产净值(百万) | 12.96 |
基金经理 |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香港 |
管理费 | 每年0.99% |
受托人及登记处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分派政策 | 无定期分派或股息。基金经理可刊发有关分派数额(限以港元)公布而派付特别股息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日期 | 最新 | 变动 | 变动(%) | |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美元 | 2024年12月10日 | 4.4676 | -0.0324 | -0.72%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港币 (仅供参考) | 2024年12月10日 | 34.7287 | -0.2865 | -0.82% |
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收市价 | 2024年12月11日 | 34.8200 | -0.1200 | -0.34% |
港元 买卖基金单位 | |
---|---|
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主板 |
开始交易日期 | 2016年9月28日 |
股份代号 | 7261 |
每手买卖单位数目 | 100个基金单位 |
交易货币 | 港元 |
SEDOL 代号 | BYZTC03 |
Reuters 代号 | 7261.HK |
ISIN 代号 | HK0000306594 |
彭博代码 | 7261 HK |
彭博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7261NAV |
彭博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7261IV |
彭博已发行股份 | 7261SHO |
指数 | 纳斯达克100指数 |
指数供应商 | 纳斯达克指数公司 |
货币 | 美元 |
收市水平 | 21368.18 |
变动 | -72.64 |
变动 (%) | -0.34% |
指数类型 | 价格回报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有关最新庄家名单,请参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址 www.hkex.com.hk。
1 数据由数据供应商ICE DATA提供, 经许可使用。 ICE DATA 、其关联公司、以及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Factset Research System, Inc.) 否认任何和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和陈述, 包括针对特定目的或用途(包括指数数据和任何其中包含、相关或从中得出的数据)的适销性或适用性的任何保证。 ICE DATA、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均不应对指数数据或其任何组成部份的充分性、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因此指数数据及其所有组成部份在“原样”的基础上提供,并且使用风险自负。 ICE DATA 、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不赞助、认可或推荐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产品或服务。
2 有关「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由ICE DATA进行。。
3 市场价格指华夏纳斯达克100指数每日杠杆(2x)产品 于上述指定的日期及时间,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取得之市场价格。
4 该汇率并非一个实时汇率,而是一个仅供参考的假定汇率。该假定汇率为路透社所报之香港时间下午3时正美元兑港元中间价。
5 以港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属指示性质并仅供参考,每15秒更新一次。以港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由Ice Data Services运用以美元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乘以Ice Data Services提供的实时汇率计算。由于以美元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将不会在CME收市后予以更新,故以港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该时期的任何变化(如有)将完全归因于汇率的变化。
6 以美元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及以港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之变动代表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与上一个交易日^比较之变动,计算资产净值的详情请参阅基金章程。
7 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收市价之变动代表收市价与上一个香港联交所开市日比较之变动。收市价资料来源:路透社。
8 以港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相等于相关之以美元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乘以上述注4之同一交易日^美元兑港币之假定汇率。以美元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及以港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会在CME收市时予以更新。
9 指数回报仅供说明用途,并不代表未来业绩。指数回报并不反映任何管理收费、交易费用或开支。变动代表与上一个指数收市水准比较之变动。资料来源:NASDAQ、彭博通讯(请参阅条款及细则)
^ “交易日”一般指的(a)香港联交所及CME同时开市;及(b)中编制及发布指数的日期,详情请参阅产品章程。
自2020年6月15日起,本产品的现有每单位将分拆为4份经分拆单位。
类别 | 货币 | 交易日期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
美元 | 美元 | 2024年12月10日 | 4.4676 |
港币 | 港元 | 2024年12月10日 | 34.7287 |
资产净值总额 (美元) | 期货合约总值 (美元) | 期货合约投资 (b) |
---|---|---|
(被视为资产净值总额(美元)) (a) | ||
12,956,149.97 | 25,641,816.00 | 197.92% |
(12,955,475.82)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a)被视为资产净值总额包括 (i) 即日重新调整;和 (ii) 即日增设/赎回申请所产生的交易活动
(b)期货合约投资 = 期货合约总值 / 被视为资产净值总额
Name | Gross Exposure | Net Exposure |
---|---|---|
BNP Paribus Securities Services | 197.92% | 197.92%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Futures Contracts Name | Bloomberg Ticker | Quantity |
---|---|---|
NASDAQ 100 E-MINI Dec24 | NQZ4 Index | 0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持仓 | 比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USD) | 72.08 |
CHIN SLT USD MM | 17.91 |
UBS Irl Select Money Market | 7.9 |
CHINAAMC SEL MM | 2.11 |
全部的 | 100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基金持仓或有变化。鉴于四舍五入,省去非股票部位或持股股票内包括已赎回应支付的单位,持股列表所示的分配总和未必等于100%。本文件提供的数据为过往数据,只限作参考用途,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引。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Asset Typs | 比重 |
---|
截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跟踪偏离度(Daily TD):
每日跟踪偏离度指杠杆产品的每日回报与相关指数的每日表现两倍(2x)之间的差异。
跟踪误差(TE):
跟踪误差是量度杠杆产品跟踪其相关指数每日表现两倍(2x)的一致性,以每日差异的波幅显示(以标准差计算)。
2017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1% |
2018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2% |
2019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2% |
2020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1% |
2021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1% |
2022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1% |
2023 年度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 0.03% |
滚动一年跟踪偏离度# | 0.03% |
过去一年每日跟踪误差^ | 1.38%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
^跟踪误差以每日跟踪偏离度的标准差衡量。标准差根据滚动一年期间的每日跟踪偏离度计算。
# 滚动一年跟踪偏离度为滚动一年实际日均跟踪偏离度。
杠杆产品的投资目标是提供相关指数每日表现两倍(2x)表现的投资业绩,因此在计算每日跟踪偏离度时,所跟踨指数的单日表现将乘以预设杠杆因子(2x)作比较。
自2020年6月15日起,本产品的现有每单位将分拆为4份经分拆单位。本产品的跟踪偏离度,以及本产品和其相关指数的表现已于2020年6月15日调整,以反映分拆。
自2020年6月15日起,本产品的现有每单位将分拆为4份经分拆单位。本产品的跟踪偏离度,以及本产品和其相关指数的表现已于2020年6月15日调整,以反映分拆。
本基金 | 納斯達克100指數 | 納斯達克100指數累計槓桿回報 (2x) | |
---|---|---|---|
2019 | 77.37% | 37.96% | 75.92% |
2020 | 89.14% | 47.58% | 95.16% |
2017 | 66.19% | 31.52% | 63.04% |
2018 | -11.65% | -1.04% | -2.08% |
2021 | 51.22% | 26.63% | 53.26% |
2022 | -60.51% | -32.97% | -65.9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8日起,Rafferty Asset Management LLC不再担任基金的投资顾问,基金于2021年9月8日前所达致表现的环境已不再适用。2021年3月22日,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投资策略进行了澄清。
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回报,投资者可能将不会收回所有投资金额。产品表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日历年年底产品单位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计算,包括股息再投资。图表显示于该日历年本产品及相关指数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资回报于考虑全年经常性开支后以产品的基础货币计算,然而并不包括香港交易所之交易成本。本产品拟于一日内达致其投资目标,并于一天结束时重新调整投资组合。即是,在一年期间或任何超过一天的期间,杠杆产品的表现将可能无法与有关指数的两倍表现一致,而反向产品的表现将可能无法与有关指数的反向表现一致。投资者应参阅产品章程,以了解在超过一天的期间杠杆产品表现与相关指数两倍表现之差异(或反向产品与相关指数反向表现之差异)。如年内没有显示有关的业绩表现,即代表当年没有足够数据用作提供业绩表现之用。
产品成立日期:2016年9月28日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2024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0-08-2024 | PDF > |
2023年度报告 | 18-04-2024 | PDF > |
2023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1-08-2023 | PDF > |
2022年度报告 | 19-04-2023 | PDF > |
2022未经审核中期报告 | 22-08-2022 | PDF > |
2021年度报告 | 20-04-2022 | PDF > |
2021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3-08-2021 | PDF > |
2020年度报告 | 21-04-2021 | PDF > |
2020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1-08-2020 | PDF > |
2019年度报告 | 21-04-2020 | PDF > |
2019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2-08-2019 | PDF > |
2018年度报告 | 24-04-2019 | PDF > |
2018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3-08-2018 | PDF > |
2017年度报告 | 27-04-2018 | PDF > |
2017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0-11-2017 | PDF > |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华夏杠杆/反向系列章程 | 09-07-2024 | PDF > |
产品资料概要 | 25-04-2024 | PDF > |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公告 - 2024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0-08-2024 | PDF > |
公告 - 指数计算方法之变动 | 24-06-2024 | PDF > |
公告 - 2023年度报告 | 18-04-2024 | PDF > |
公告 - 2023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1-08-2023 | PDF > |
公告 - 2022年度报告 | 19-04-2023 | PDF > |
公告 - 2022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2-08-2022 | PDF > |
公告 - 2021年度报告 | 20-04-2022 | PDF > |
公告 - 2021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3-08-2021 | PDF > |
公告 - 终止投资顾问的委任及产品名称和简称的更改 | 08-08-2021 | PDF > |
公告 - 2020年度报告 | 21-04-2021 | PDF > |
公告 - 投资策略澄清 | 22-03-2021 | PDF > |
公告 - 2020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1-08-2020 | PDF > |
公告 - 加强产品数据概要之风险披露及公告澄清 | 26-06-2020 | PDF > |
公告 - 单位分拆 | 15-05-2020 | PDF > |
公告 - 2019年度报告 | 21-04-2020 | PDF > |
公告 - 章程的更新 | 13-12-2019 | PDF > |
公告 - 2019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2-08-2019 | PDF > |
公告 - 2018年度报告 | 24-04-2019 | PDF > |
公告 - 章程的更新 | 15-03-2019 | PDF > |
公告 - 2018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3-08-2018 | PDF > |
公告 - 2017年度报告 | 26-04-2018 | PDF > |
公告 - 2017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5-08-2017 | PDF > |
下表说明产品作为杠杆产品在每日结束前如何跟随指数的走势而重新调整其持仓。*假定产品的最初资产净值于0日是100,产品所需的投资比率为200,以达到产品的目标。如指数于当日上升20%,产品的资产净值将提升至140,产品的投资比率则为240。由于产品需要在收市时达到280 的投资比率,即产品资产净值的2x,产品需要另加40 以重新调整其持仓。
1日说明指数于翌日下跌10%时所需进行的重新调整;2日说明指数于翌日上升10%时所需进行的重新调整。
* 上述数字的计算未扣除费用及支出。
当现有E-mini NASDAQ 100期货即将到期并以代表相同期货但到期日较迟的E-mini NASDAQ 100期货替换时,即属「转仓」。基金经理可全权酌情进行期货转仓以达到产品的投资目标。转仓将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历月的8个历日内进行(在最近季度E-mini NASDAQ 100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前的8个历日至最近季度E-mini NASDAQ 100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营业日之间)。
产品的目标是为了提供在扣除费用及支出之前能(只限于每日)紧贴指数两倍表现的投资业绩。因此,不应将产品等同于力求在超过一日期间持有杠杆仓盘。产品投资者应注意,由于指数的「路径依赖」及每日回报的复合效应,产品在超过一日期间的点到点表现,未必是指数于同一期间表现的两倍。
在超过单一日的期间,尤其是在市场波动对产品的累计回报有负面影响的期间,产品在扣除费用及支出前的表现可能与指数在同一期间的变动程度完全不相关。
产品的目标是提供达到指数每日表现的一个预设杠杆因子(2x ) 的回报。产品并不试图及不应预期提供达到指数非单一日期间回报两倍的回报(扣除费用及支出前)。产品将每日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就指数的每日收益将增加投资或就指数的每日损失将减少投资。这意味着就超过一个营业日时段内,追求每日杠杆投资目标可能导致产品的每日杠杆复合。因此,产品的表现在超过1 个营业日的期间未必可紧贴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意思是指数在超过单一日期间的回报乘以200% 一般不会相等于产品在该同一期间的表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产品回报的损失及收益的复合效应,产品投资组合价值的累计比例增加或减少可能大幅偏离指数回报的累计比例增加或减少。
下列各项情况说明产品的表现在不同市况之下,在较长期间如何可能偏离于指数累计回报表现(2x)。所有各项情况都以假设性的10 美元投资于产品为基础。
情况I:持续上升趋势
在持续趋升的市况,指数在超过一个营业日稳步上扬,产品的累计回报将大于指数累计收益的两倍。如以下情况所示,如投资者已于0 日投资于产品,而指数于4 个营业日每日增长15%,至4 日产品将有185.61% 累计收益,相比之下,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为149.80% 收益。
下图进一步显示在持续趋升的市况中,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i) 产品的表现;(ii) 指数累计回报两倍;及(iii) 指数累计回报的差额。
情况II:持续下滑趋势
在持续下滑的市况,指数在超过1 个营业日稳步下滑,产品的累计损失将少于指数累计损失的两倍。如以下情况所示,如投资者已于0 日投资于产品,而指数于4 个营业日每日下跌15%,至4 日产品将有75.99%累计损失,相比之下,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为95.60% 损失。
下图进一步显示在持续下滑的市况中,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i) 产品的表现;(ii) 指数累计回报两倍;及(iii) 指数累计回报的差额。
情况III:趋升但表现波动的市况
在趋升但表现波动的市况,指数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整体向上但每日表现波动,产品的表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以致产品的表现可能逊于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如以下情况所示,如指数在5个营业日期间增长12.86%但每日都有波动,产品将有20.96%累计收益,相比之下,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为25.72% 收益。
下图进一步显示在趋升但表现波动的市况中,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i) 产品的表现;(ii) 指数累计回报两倍;及(iii) 指数累计回报的差额。
情况IV:下滑但表现波动的市况
在下滑但表现波动的市况,指数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整体下滑但每日表现波动,产品的表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以致产品的表现可能超过指数累计损失的两倍。如以下情况所示,如指数在5 个营业日期间下跌16.84%但每日都有波动,产品将有36.64% 累计损失,相比之下,指数累计回报的两倍为33.68% 损失。
下图进一步显示在指数表现呆滞的波动市场,在超过1 个营业日期间(i) 产品的表现;(ii) 指数累计回报两倍;及(iii) 指数累计回报的差额。
如各图表所示,在超过一个营业日时段内,产品的累计表现(扣除费用及开支前)并不等于指数累计表现的两倍。
买卖杠杆及反向产品的最大潜在损失即全部初始投资资产。然而投资者买卖期货的潜在损失可能大于其所缴付的按金,即被追缴按金要以维持保证金帐户之按金水平。
• 投资者必须了解杠杆产品的投资目标是为追求提供贴近指数每日表现两倍(2倍)的投资业绩。为达成投资目标,杠杆产品须每日重新调整持仓。在重新调整持仓效应下,杠杆产品当持有超过一日,或少于整个交易日,有关产品未必能提供相关指数特定倍数的回报。
• 以下的表現模拟分析为帮助投资者更容易掌握杠杆产品于选定时段内的过往表现。模拟分析是假设投资者于整个选定的时段内持有杠杆产品。产品的表现乃基于杠杆产品的每单位资产净值(NAV)计算。由于仿真分析未有计及产品的溢价/折让以及交易费用等因素,故杠杆产品的表现或未能完全反映投资者实际获得的回报。
Please select the simulation period
Start date:
End date:
The Product
0%
NASDAQ-100 指数(价格回报)
0%
NASDAQ-100指数的杠杆(2x)表现
0%
自2020年6月15日起,本产品的现有每单位将分拆为4份经分拆单位。本产品的跟踪偏离度,以及本产品和其相关指数的表现已于2020年6月15日调整,以反映分拆。
产品上市日期:2016年9月28日。如选择的时段没有足够的数据,则未能提供过去的表现。
数据源: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以上所呈现数据仅供参考,并不表示是实际回报。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新兴市场涉及其他风险,例如较高的市场波幅及较低的交易成交量,因此可能需要承受比投资成熟市场更易受损失的风险。请于投资前仔细考虑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因素, 以及费用和支出。这些和其他数据记载于有关基金章程内,请于投资前仔细阅览基金章程。华夏基金并非由指数供应商(只适用于ETF和指数基金)营办、赞许、发行、销售或推广。有关指数供应商的详情(包括任何免责声明),请参阅相关华夏基金的发售文件。
资料来源:基金表现和指数数据(如适用)分别由华夏基金和相关指数供应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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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涉及风险,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基金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的回报。基金的价值可能会非常波动,并可能于短时间内大幅下跌,阁下亦可能损失全数投资金额。有关基金的投资经常涉及投资国际市场。除一般投资风险外,国际投资亦会因货币价值的不利波动,公认会计原则的差异或其他国家的经济或政治局势动荡而承受损失全部或任何部分资金的风险。投资新兴市场亦会增加其他风险,例如市场波动加剧及交投可能淡静。有关基金可能使用或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请阁下仔细阅读基金之销售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以了解有关基金之详情及风险因素。
若有关基金的投资目的是追踪某一指数,该有关基金并不由相关指数的供应商赞助、认可、发行、售卖或推广。这些公司亦不会为投资有关基金的适当性做出任何陈述。指数回报仅用于说明目的,不代表实际的基金表现。指数表现回报并无计任何管理费用、交易费用或开支。指数不受管理,而任何人士均无法直接投资于指数。
被禁止之用途
除本条款另有声明或经华夏香港书面明示授权外,阁下不得:
·
以可能对华夏香港伺服器或任何连接至华夏香港伺服器的网络造成损害或过重负担的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因所有伺服器的承载力有限且供多人使用;
·
以任何会对他人对本网站的使用造成干扰的方式使用本网站;
·
将「华夏香港」或任何华夏香港商标或其主管人员的姓名或任何上述的变体,包括进元标签 – 一种隐藏的文本元素当中;
·
未经华夏香港允许,通过链接或其他方式,使用任何网络机器人、网络爬虫、智慧代理、其他自动设备,或手动操作以搜索、监控或复制本网站或本网站所载之报告、数据、资讯、内容、软件、产品服务,或任何载于、产生于或获得于本网站的其他材料(统称「材料」),惟通常使用的第三方网络浏览器不经上述允许便可使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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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可能造成与华夏香港有联属关系、赞助关系或认许关系之印象的方式使用本网站或材料。
责任限制
华夏香港已尽其所知及所信,使本网站所载资料在发布之时为真实准确;但华夏香港并不声明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有关本网站中所载资讯及数据的准确性及完备性。华夏香港,其联属机构,董事,高级职员及雇员对此网站所提供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并不负有相关责任,亦并不会对任何源自于或有关于(i)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资讯和(ii)系统运行中断或故障,数据传输延迟,计算机病毒或线路或系统故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费用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交易损失或任何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引致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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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辖区和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香港法律管辖,并依照香港法律予以解释。香港法院拥有非排他的司法管辖权,可以审理和裁决任何可能由本条款引致的或与本条款有关的诉讼、起诉或诉讼程式,以及解决任何可能由本条款引致的或与本条款有关的争端,依此,您同意服从香港法院的管辖。各方在此放弃在任何时间反对香港法院被任命为审理和裁决一切诉讼以及解决一切争端的法院之权利,并同意不会提出香港法院并非方便或合适的法院。
私隐声明
我们明白客户及网站访客对于私隐资讯的重视。以下资料旨在帮助阁下了解关于本网站收集资料的守则。
通过浏览本网站,阁下同意本私隐声明所阐述的守则。若阁下不同意本守则,请停止使用本网站。
华夏香港了解个人资讯对于我们的业务发展及尊重客户私隐权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致力确保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的规定。华夏香港的每位雇员必须遵守我们对处理个人资讯的隐私承诺。为了进一步加强所有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只有经授权的员工方可获准访问公司收集到的个人资讯;且该访问亦仅限于因业务需要而访问个人资讯以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人员。
订立本私隐声明的目的旨在确立华夏香港全力执行及遵守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原则的政策及实务。并告知阁下在私隐条例下有关我们的责任及阁下的权利。
所保存的个人资料类别
我们所保存的客户资料可能包括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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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姓名及地址、职业、联络详情、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
客户的现时雇主、职位性质、有关入息;
·
客户的财务状况详情;及
·
我们与客户在正常业务关系中获得的资料,如投资选择、帐户价值及结余等。
保存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
客户的个人资料可能会用作下列用途:
·
为客户提供日常的服务运作;
·
推广华夏香港的投资产品或服务;
·
维持统计数据及用作产品及市场研究资料库;
·
在获得阁下明确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向阁下推广任何公司/任何除华夏香港以外其他公司的金融及/或投资产品或服务;
·
遵守有关法律及规则;及
·
其他与任何上述有关的用途。
个人资料的转移
华夏香港对所持有客户的个人资料会严格保密,但有关资料可能转移予以下的人士(不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内或之外)作为上述所载的任何用途:
·
在业务上向华夏香港提供行政、电讯、电脑、市场推广、专业服务或其他任何服务的代理、承包商、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或华夏香港所属集团旗下的任何成员公司;
·
根据华夏香港或成员公司所需遵守的法律要求,或按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机构要求华夏香港或成员公司需遵守的指引,华夏香港因而有责任要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
·
任何华夏香港的实际或潜在承让人或华夏香港所持客户权益的参与人、附属参与人或受让人;
·
任何已向华夏香港承诺保密责任的人士或法团。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华夏香港无论何时均致力于确保所有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皆准确无误。为协助我们达致此承诺,如阁下的个人资料已作出更改或发现我们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不正确,请尽快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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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合规主管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银大厦37楼
香港花园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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